如果是农村房屋的买卖,买方为非本村村民的,一般买卖合同无效,村委会出具的房屋过户证明没有法律效力。如果是同村村民间买卖农村房屋,村委会的证明有相应的证明力,稳妥起见,应及时办理权利人变更手续
没有任何法律效力,过户登记只能到房管局
没有法律效力 。
农村的房屋一般没有房产证,只有宅基证,即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买卖房屋的,双方须去区县国土局办理权属变更登记手续,把宅基证由原宅基地使用权人(卖房人)变更为现使用权人(买房人);
应注意:农村房屋买卖,只限于同一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即买卖双方户口须均是同一村委会,是否同一村民组并不关键,特别是城镇户口居民不能购买农村居民的房屋,这是无效的,不受法律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