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人自愿签订的离婚协议有效吗?如果有效那还需要去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吗?

2024-11-21 03:4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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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1、男女双方因离婚而达成的财产分割协议或离婚协议之中的财产分割条款,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因履行该协议发生纠纷的,人民法院应依法受理。
如果在订立该协议的时候,存在欺诈、胁迫等符合无效或可撤销、可变更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情形下,受损害方,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合法权益。
反之,不存在上述情形的,该离婚协议合法有效,财产分割条款或财产分割协议,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但不包括抚养权归属的约定,该约定对双方不具备约束力
在该协议履行过程之中,随时都可以发生取得抚养权一方,综合条件下降,另一方综合条件上升,本着给未成年子女更好的成长环境的原则,任何一方,随时可以要求变更抚养权,双方达成一致的,可以随时变更,达不成一致的,由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以子女的权益
作出对子女最有利的判决
2、双方自愿离婚,并就财产分割及子女抚养问题作出处置的,双方的应当依法持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
司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31条
司法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2》8条、9条

回答2:

离婚必须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或者向法院起诉。既然你们已经达成离婚协议,那去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即可。

回答3:

拿着签名的离婚协议,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才算正式离婚

回答4:

离婚协议书要当婚姻登记处的工作人员的面签字才有效,不能事先签好。这是办理离婚登记手续的一部分,协议离婚须办理离婚手续。

回答5:

两个人自愿,就拿着签名的离婚协议去民政局一趟啊,这才有法律效果,将来你想再婚,也可以办理结婚证,否则就是重婚。婚姻不是儿戏,能生活在一起就是缘分,如果经常吵架,就多包容一些,如果实在是性格不合,就看着办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