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家人已经收到法院传票,应该视为有效通知了。你也想离婚,何不借机办理了解结呢?
离婚案件附带孩子的抚养、房屋和财产的分割,你最好回去办理。实在不能回去,可以委托代理人,具体内容还是你先根据传票上面的联系方式和法院联系一下吧。法院的判决还有一个法庭调解程序,你们还有一个孩子很多事情需要去面对的。
你如果不于理睬,法院可以缺席判决,你不会构成犯罪。但是缺席判决就丧失了你的诉讼权利,判决肯定对你不利,但是判决条款你必须执行。这样你就很被动了。
权衡利弊,我觉得你还是如期回去办理为好。
首先,法院已将你老婆的起诉离婚事宜通知了您的家人(若是你的直系亲属比如父母,而非女方亲属),那么,法院的受理通知视为有效传达。即此有两方面含义:一、法院已正式受理该离婚案件;二、法院已按法定程序对您下达了受理通知(只是因您在外地无法与你联系而通知的您的家人)。
其次,对于离婚案件,法院受理之后,必经的程序是调解,劝和不劝离。因您在外地,那么调解基本不存在现实可能性,故而进入诉讼程序。
再次,进入诉讼程序之后,有几点需要考虑:一、您老婆自从女儿尚未满月即回其娘家住至今孩子四岁了,可知您与您夫人分居已达三年左右,而按照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二人分居达两年的,为法院可判决离婚的法定事由”,再加之您在外地,且您也有离婚意愿,故而法庭会支持您夫人的离婚请求。
最后,您因身在外地,且法院对您本人并未实现有效的传唤出庭,您不参与出庭是不构成犯罪的。但您的缺席让您无法向法院表达您的合法权利和诉求,且法院基于您夫人的某些请求,可能做出对您非常不利的判决(比如孩子的抚养权、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您可以委托代理人替您参与法庭辩论,但需要注意的是,离婚属于人身关系案件,代理人并不能完全代表您本人行使您的权利。
总之:1、您的缺席并不够成犯罪;2、离婚的结果基本毫无悬念;3、您的缺席会让判决结果对您很不利。建议您先向法院申请延期审理,并及时赶回去出庭争取自己的合法权利。
你这是不负责任嘛,难道说你不可以去孩子外婆家看孩子嘛。由于你们分居超过两年,因此你妻子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你如果不配合,那么法院会缺席审理,但不一定判决离婚。
缺席不是问题,问题是你要回去解决属于你的问题,财产的分割,还有孩子的抚养权问题。
其他的渴望阳光0066已经说的很清楚了。
其实我们做人该学会接受,不能逃避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