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须执行的,旧的不能用、除了股票或债券在市场上公开交易的小企业、 金融机构或其他具有金融性质的小企业、企业集团内的母公司和子公司。
小企业,还可以继续执行旧的《企业会计制度》
本准则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所规定的小型企业标准的企业。
下列三类小企业除外:
(一)股票或债券在市场上公开交易的小企业。
(二)金融机构或其他具有金融性质的小企业。
(三)企业集团内的母公司和子公司。
补充一下,满足小企业的三个必备条件;制造业:年度应缴纳所得税额不超过30万,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总资产不超过3000万;非制造业:年度应缴纳所得税额不超过30万,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总资产不超过1000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