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 师 函
四川XX工商贸易公司:
就你公司拖欠XX石油管理局驻成都办事处(以下简称办事处)租金及相关费用一事,本律师受办事处委托和四川xx律师事务所的指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案具体事实,现向你公司发出律师函。
1.你公司应在2002年5月15日前向办事处付清房屋租金和相关费用共计214278.62元,并清理租赁设备和设施,交接租赁资产,否则,办事处将在2002年5月16日停止XXXX酒店三楼的水电供应,届时不再另行通知;
2.若不按以上时间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本律师将代理办事处把此事诉诸于法律,起诉至成都市xx区人民法院,通过法律手段来追究你公司的法律责任。届时,办事处将不再保留与你公司友好协商的余地,你公司不但要全额付清拖欠的租金和相关费用,而且还应向办事处支付滞纳金
元、违约金10713.93元,本案的诉讼费、律师费以及一切与此相关的费用都一并由你公司承担。
特此函告!
xx律师事务所
xx律师
年 月 日
律师函
XXX公司或者个人:
本律师接受XXX的委托和xx律师事务所的指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案具体事实,就XXX一事函告如下:
…………(事实和理由)
本律师认为,贵公司已经违反了XXX原则(或XXX规定),属于XXX行为。望贵公司在收到本律师函后三日内主动与XXX联系,商讨XXX事宜,否则本律师将接受XXX的委托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孰轻孰重万望三思!
特此函告,顺祝商祺!
XXX律师事务所
律师:XXX
XX年XX月XX日
必须找律师写,自己写的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