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台帐,跟踪管理,现场落实责任,闭环管理。
1、健全各项制度。
2、制度的落实和执行。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与报告制度
一、及时发现和消除矿井中的事故隐患,是煤矿安全生产的基本前提,是实现安全生产的根本保证,为了加强对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和监督管理,严防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及时发现和清除事故隐患,实现安全生产,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报告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项目部所属各施工、生产、经营场所。
三、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是指作业场所环境、设备、设施的不安全状态,从业人员的不安全行为,以及管理上的不安全缺陷,可能导致发生事故隐患。
四、矿井的事故隐患主要存在于通风、瓦斯、煤尘、火灾、顶板、机电、运输、放炮、水灾等各个方面,是事故产生的发源地,必须加以认真排查,掌握轻重缓急,确保安全生产。
五、事故隐患排查:采用每班观察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矿井每周至少进行一次隐患排查,并跟踪整改。安全副矿长每月至少组织二次安全大检查,建立隐患排查登记记录。安全管理人员和班组长负责随时进行隐患排查。根据矿井的特点,地质构造,煤炭赋存等条件重点抓好通风、瓦斯、防突、顶板、机电和运输方面的隐患排查。
1、把矿井的通风、瓦斯方面的事故隐患排查作为重点,利用先进的监测设备进行监控,同时,加强现场安全人员的职责,坚持以风定产,无风、微风和瓦斯超限不作业的原则,对瓦斯泄出量大,逐步地段怀疑有煤瓦动力现象的必须采取探放等措施。回风巷道每旬必须检查一次。
2、加强顶板事故安全的排查,安全员每班必须注视工作面顶底板的变化情况,生产工人必须坚持敲帮问顶,遇顶底板破碎带应及时进行特殊支护,若遇工作面应力集中,有冒顶危险时,应及时报告矿领导,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3、坚持矿井供电规程,严禁不防爆或失爆设备入井,每月必须对在用设备进行防爆性能检查,并做好记载,防止漏电伤人和电气火花引起煤尘或瓦斯爆炸。
4、加强机运安全隐患的排查管理,包括电机车防爆性能,制动系统,警铃及照明系统,矿车锁销连接系统和轨道系统,防止越轨伤人或制动失灵伤人等。
5、加强水患治理,防止溜煤眼水害事故。
六、对排查的安全隐患,按照轻重缓急的原则,定项目,定人员,定措施,定时间及时进行整改。整改结束后,由矿长或主管负责人组织进行验收。并在隐患处理单上签字。
七、事故隐患实行分级管理:一般事故隐患:即危险性不大,事故影响或损失较小的隐患由现场安全管理人员,班组长负责及进排除。重大事故隐患:有较大危险性,事故可能导致人员伤害或财产损失的隐患,由队长负责组织整改。特别重大事故隐患:危险性大,可能造成重大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队无法解决的,由矿长负责组织解决。
八、对一些重大隐患或需要相当数量资金的整改项目,由矿及时报公司进行现场项目审核和措施核定,并及时批转执行。
九、对于通风巷道改造,报废机电设备的更换,技改项目、固定资产设备的投入等,公司必须保证整改资金的投入。
十、对排查的事故隐患,以及整改措施,都应该有完整的记载。记载应载明,排查隐患的人员,项目,落实整改的责任人,措施,整改结束时间等,整改结束后,要记录清楚整改验收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