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办理护照和港澳通行证可以前往武汉市出入境管理局办理,地址是江岸区金桥大道117号市民之家C区。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周六:9:00-16:00。
办理流程:
1、申请人携带必要的材料前往武汉市出入境管理局进行护照/港澳通行证的窗口进行申请,并进行填表、人像采集、指纹采集等手续。
2、公安部门进行申请人的材料、行政审批,确定是否核发护照/港澳通行证。
3、公安部门制证。
4、申请人领取证件或选择邮寄方式进行领取护照或港澳通行证。
扩展资料
申请护照需要准备的材料:
1、《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2、通过湖北省出入境证件数码相片检测的照相回执。
3、交验居民身份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未满16周岁的,也可交验户口簿),在居民身份证领取、换发、补发期间,可提供临时居民身份证,需换发护照的须带旧护照。
4、申请人未满16周岁的还需由其监护人或监护人委托他人陪同申请,监护人应当交验监护证明
5、华侨须提交中国护照、定居国外的证明的原件、复印件、翻译件。
6、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还需当提交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关于同意申办出入境证件的函”,该证明须按照公安机关提供的统一格式要求出具。
7、驻地部队现役军人及属部队管理的离退休军人除提交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关于同意申办出入境证件的函”外,还需交验军官(离退休)证并留存复印件。
8、提交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认为确有必要的其它材料。
9、必须由申请人亲自办理。
申请港澳通行证需要准备的材料:
1、《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2、通过湖北省出入境证件数码相片检测的照相回执。
3、交验居民身份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未满16周岁的,也可交验户口簿),在居民身份证领取、换发、补发期间,可提供临时居民身份证。
4、申请人未满16周岁的还需由其监护人或监护人委托他人陪同申请,监护人应当交验监护证明、居民身份证原件等身份证明并提交复印件;监护人委托他人陪同的,还需提交委托书,同时交验被委托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5、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还需当提交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关于同意申办出入境证件的函”,该证明须按照公安机关提供的统一格式要求出具。
6、现役军人及属部队管理的离退休军人除提交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关于同意申办出入境证件的函”外,还需交验军官(离退休)证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7、已持有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仅申请旅游签注的,需提交往来港澳通行证及上述相关材料(无需提交身份证)。
参考资料来源:武汉市公安局-办理往来港澳通行证
参考资料来源:武汉市公安局-申请普通护照含换补发服务指南(常规)
港澳通行证(G、L签注)的办理流程:
1、填写申请表,并照相 ;
2、等待领取相应号码,取号之后等待办理;
3、提交申请并领取回执;
4、拿着回执单到缴费处缴费;
5、可选择邮寄(自选)的方式进行领证。
提交材料(所有复印件均为A4规格纸张):
1、《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2、通过湖北省出入境证件数码相片检测的照相回执。
3、交验居民身份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未满16周岁的,也可交验户口簿),在居民身份证领取、换发、补发期间,可提供临时居民身份证。
4、申请人未满16周岁的还需由其监护人或监护人委托他人陪同申请,监护人应当交验监护证明(如出生证、独生子女证、载明亲属关系的户口簿、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亲属关系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居民身份证原件等身份证明并提交复印件;监护人委托他人陪同的,还需提交委托书,同时交验被委托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5、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还需当提交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关于同意申办出入境证件的函”,该证明须按照公安机关提供的统一格式要求出具。
6、现役军人及属部队管理的离退休军人除提交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关于同意申办出入境证件的函”外,还需交验军官(离退休)证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7、已持有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仅申请旅游签注的,需提交往来港澳通行证及上述相关材料(无需提交身份证)。
8、持有效本式往来港澳通行证的,在有效期内可继续使用,也可以凭原通行证和上述材料申请换发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但原本式证件上仍有效的签注将被注销。
9、已持有往来港澳通行证的,因下列原因可以凭原往来港澳通行证和上述材料申请换、补发证件:
(1)原证件遗失、被盗、损毁。
(2)证件有效期不足拟申请签注的有效期。
(3)电子芯片失效。
(4)个人关键身份信息变更。
(5)补充申请免登记使用港澳自助通关服务(指申领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时未签署声明,但后来又需要使用港澳地区自助查验通道的情形)。
护照的办理流程与办理港澳通行证的流程一样。
提交材料(所有复印件均用A4规格纸张):
1、《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2、通过湖北省出入境证件数码相片检测的照相回执。
3、交验居民身份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未满16周岁的,也可交验户口簿),在居民身份证领取、换发、补发期间,可提供临时居民身份证。
4、申请人未满16周岁的还需由其监护人或监护人委托他人陪同申请,监护人应当交验监护证明(如出生证、独生子女证、载明亲属关系的户口簿、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亲属关系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居民身份证原件等身份证明并提交复印件;监护人委托他人陪同的,还需提交委托书,同时交验被委托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5、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还需当提交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关于同意申办出入境证件的函”,该证明须按照公安机关提供的统一格式要求出具。
6、现役军人及属部队管理的离退休军人除提交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关于同意申办出入境证件的函”外,还需交验军官(离退休)证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7、以劳务为由申请护照需提交已加盖意见的外派劳务人员招收申请备案表。
8、必须由申请人亲自办理。
到武汉市各区公安局分局办理即可,费用需要询问相关工作人员。
扩展资料:
办理港澳通行证和护照时限:
1、首次申请、换发、补发、失效重新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的,办证时限为7个工作日;已持有往来港澳通行证单独申办签注的,办证时限为5个工作日。
2、需要函调或其他公安机关认为有必要进行调查补充材料的,调查时间不计入办证时限内。
参考资料来源:武汉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办理往来港澳通行证
武汉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申请普通护照服务指南(常规)
武汉护照的办理
一、办理条件:武汉市常住户口居民及驻地部队现役军人。
二、办理手续:
(一)办理流程:填表照相 → 取号 → 提交申请并领取回执 → 缴费 →邮寄(自选) → 领证
(二)提交材料(所有复印件均用A4规格纸张)
1、《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2、通过湖北省出入境证件数码相片检测的照相回执。
3、交验居民身份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未满16周岁的,也可交验户口簿),在居民身份证领取、换发、补发期间,可提供临时居民身份证。
4、申请人未满16周岁的还需由其监护人或监护人委托他人陪同申请,监护人应当交验监护证明(如出生证、独生子女证、载明亲属关系的户口簿、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亲属关系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居民身份证原件等身份证明并提交复印件;
监护人委托他人陪同的,还需提交委托书,同时交验被委托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5、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还需当提交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关于同意申办出入境证件的函”,该证明须按照公安机关提供的统一格式要求出具。
6、现役军人及属部队管理的离退休军人除提交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关于同意申办出入境证件的函”外,还需交验军官(离退休)证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7、以劳务为由申请护照需提交已加盖意见的外派劳务人员招收申请备案表。
8、提交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认为确有必要的其它材料。
9、必须由申请人亲自办理。
三、办证时限
1、首次申请、换发、补发、失效重新申请护照的,办证时限为7个工作日。
2、需要函调或其他公安机关认为有必要进行调查补充材料的,调查时间不计入办证时限内。
四、收费标准:普通护照160元/本,加注20元/项。
五、咨询电话: 027-85395370(工作日9点至17点),027-12580(周末、法定节假日、非工作时间)
六、监督电话:027-85395382
七、互联网址:武汉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网上预约办证可优先受理)
办理往来港澳通行证
一、办理条件:武汉市常住户口居民及驻地部队现役军人。
二、办理手续:
(一)办理流程:填表照相 → 取号 → 提交申请并领取回执 → 缴费 →邮寄(自选)→ 领证
(二)提交材料(所有复印件均为A4规格纸张)
1、《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2、通过湖北省出入境证件数码相片检测的照相回执。
3、交验居民身份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未满16周岁的,也可交验户口簿),在居民身份证领取、换发、补发期间,可提供临时居民身份证。
4、申请人未满16周岁的还需由其监护人或监护人委托他人陪同申请,监护人应当交验监护证明(如出生证、独生子女证、载明亲属关系的户口簿、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亲属关系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居民身份证原件等身份证明并提交复印件;
监护人委托他人陪同的,还需提交委托书,同时交验被委托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5、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还需当提交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关于同意申办出入境证件的函”,该证明须按照公安机关提供的统一格式要求出具。
6、现役军人及属部队管理的离退休军人除提交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关于同意申办出入境证件的函”外,还需交验军官(离退休)证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7、已持有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仅申请旅游签注的,需提交往来港澳通行证及上述相关材料(无需提交身份证)。
8、持有效本式往来港澳通行证的,在有效期内可继续使用,也可以凭原通行证和上述材料申请换发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但原本式证件上仍有效的签注将被注销。
9、已持有往来港澳通行证的,因下列原因可以凭原往来港澳通行证和上述材料申请换、补发证件:
(1)原证件遗失、被盗、损毁。
(2)证件有效期不足拟申请签注的有效期。
(3)电子芯片失效。
(4)个人关键身份信息变更。
(5)补充申请免登记使用港澳自助通关服务(指申领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时未签署声明,但后来又需要使用港澳地区自助查验通道的情形)。
10、提交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认为确有必要的其它材料。
三、申请方式
1、首次申请、换、补发及失效重新申请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必须由本人提交申请。
2、已持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的人员单独申请签注的,可以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申请人在港澳地区的,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申请。
四、申请签注有效期及次数
赴香港个人旅游和团队旅游签注可以申请签发3个月一次签注、3个月二次签注、1年一次签注或1年二次签注,赴澳门个人旅游和团队旅游可以申请签发3个月一次签注或1年一次签注,每次在香港或者澳门逗留不超过7天。
五、办证时限
1、首次申请、换发、补发、失效重新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的,办证时限为7个工作日;已持有往来港澳通行证单独申办签注的,办证时限为5个工作日。
2、需要函调或其他公安机关认为有必要进行调查补充材料的,调查时间不计入办证时限内。
六、收费标准: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80元/证,一次签注15元,二次签注30元。
七、咨询电话:027-85395370(工作日9点至17点),027-12580(周末、法定节假日、非工作时间)
八、监督电话:027-85395382
九、互联网址:武汉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网上预约办证可优先受理)
护照和港澳通行证受理时间和地点:
1、武汉市出入境管理局(江岸区金桥大道117号市民之家C区),电话:027-85395370(工作日9点至17点),027-12580(周末、法定节假日、非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周六:9:00-16:00
2、江岸区公安分局(江岸区后湖五路16号兴业路口),电话:027-85391048,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周六(仅限预约):9:00-12:00
3、江汉区公安分局(江汉区新华路251号区政务中心),电话:027-85767006转8029,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周六(仅限预约):9:00-12:00
4、硚口区公安分局(硚口区解放大道213号),电话:027-83773327,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周六(仅限预约):9:00-12:00
5、武昌区公安分局(武昌区临江大道59号区政务中心),电话:027-88922223,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周六(仅限预约):9:00-12:00
6、青山区公安分局(青山区建设四路19号区政务中心三楼),电话:027-86385608,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周六(仅限预约):9:00-12:00
7、汉阳区公安分局(汉阳区墨水湖北路107号区政务中心),电话:027-85393361,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周六(仅限预约):9:00-12:00
8、蔡甸区公安分局(蔡甸区蔡甸大街221号区政务中心),电话:027-69813575,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9、江夏区公安分局(江夏区纸坊街谭鑫培路7号),电话:027-85398704,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10、黄陂区公安分局(黄陂区前川百锦街230号区政务中心),电话:027-61006271,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夏季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11、新洲区公安分局(新洲区邾城街龙腾大道特一号区政务中心),电话:027-89354119,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12、沌口区公安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东风大道88号区政务中心),电话:027-84809868,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周六(仅限预约):9:00-12:00
13、东湖高新区分局(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大道777号高新大道与光谷四路交叉处区政务中心),电话:027-50777177,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周六(仅限预约):9:00-12:00
14、东西湖区公安分局,东西湖区二雅路309号海景花园(区政务中心),电话:027-83255896,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15、洪山区公安分局(洪山区珞狮南路文秀街9号区政务中心4楼 ),电话:027-65397012,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周六(仅限预约):9:00-12:00
16、东湖风景区分局(欢乐大道301号 区政务中心),电话:027-85398480,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周六(仅限预约):9:00-12:00
长航、民航、铁路的国家工作人员须到各自系统的公安分局办理。长航、民航、铁路公安机关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受理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参考资料:
武汉市出入境管理局--申请普通护照服务指南
武汉市出入境管理局--办理往来港澳通行证 旅游签注服务指南
你好,为这个港澳通行证我可谓跑了武汉三个出入境管理处,花了两整天!希望我的经历能帮助到你。
虽然是武汉市民也需要你自己知道您是属于武昌,汉口,汉阳,青山,江夏还是什么地方。因为不同的地方是不同的出入境办理。
我是在武汉上学所以是在江夏纸坊那里的出入境负责。您如果是汉口就在汉口的出入境管理处,直接打电话给他们问询地址就可以。如果是武昌就在武昌东湖开发区那里,吴家湾下一站。广州发展银行大标示下面的一层就是出入境管理处,但是没有明显的标志。青山或者其他的地方我不是很清楚,您可以打114查询,您向他要一个总部的号码,然后打总部的号码问下您需要在哪里办出入境。之前我就是没有问属于哪里,他只是问我靠武昌还是汉口近,而实际上两个都不能够帮我办理出入境。所以您打电话一定问清楚,可以少跑冤枉路。
所需要带的东西就是户口本(木有户口本的要到公安局开一份证明),身份证,及复印件,相片那里会有让您拍的(要交钱),貌似不会用带的照片。去了之后填表,交钱神马的。
PS:好像他们一般要5-10个工作日,貌似我是外地的他们说15个日,您如果定的神马时候出去玩或者有事的时间,一定记得提前去申请。不然就会耽误事情……T-T我就是旅游团出发一周以后我才拿到的护照通行证。
祝您办事顺利。望采纳~
带户口本,身份证及复印件(在那要1元一张),之后去出入境办事处,填张表格,照张像就ok啦,如果你是武昌的,出入境在东湖开发区那边。照相他们要钱,之后就是办护照和通行证的钱了,差不多一个200多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