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无约定,能否解除合同中某一条款,法律依据是什么?

2024-12-03 01:12:17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一、合同条款是合同当事人设立权利和义务的具体内容体现,依法设立的条款,具有法律效力。
二、合同解除是指因出现一定的事由,双方提前终止尚在有效期之内的合同权利义务的行为。解除针对的是整个合同,而不是针对某部分内容或某个条款。
三、对某一条款有意见,只能通过双方协商的方式予以变更,或增加、或补充、或删除;如果符合法定条件,还可申请法院予以变更。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77条第1款: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合同法》第54条 :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回答2:

可撤销合同是民法中可变更和可撤销的民事行为的一种.可撤销合同主要是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可撤销合同的效力取决于当事人的意志,它是一种相对无效的合同,但又不同于绝对无效的无效合同。中国《民法通则》第59条规定:“行为人对行为内容有重大误解的和显失公平的民事行为,一方当事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关予以变更或者撤消。”当然这是法律依据,但是在日常生活或者商业合作中,只要当事人处于自己的意愿作出处理,法律一般是不会作出干预的,只要双方自愿,均可以介乎或者撤销合同中的某一条款,法律不干涉自由。

回答3:

合同是双方意思自治的结果,充分尊重双方当事人,所以,只要你们双方一致同意解除即可。

回答4:

可以协商解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九十三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回答5:

您好,

基于您的情况,不知道有没有出现可以解除合同的事由,比方说对方违反合同的约定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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