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药物是一个动态概念,非基本药物是相对于基本药物而言的。
基本药物由世界卫生组织于1977年提出,指的是适应基本医疗卫生需求、剂型适宜、价格合理,能够保障供应,公众可公平获得的药物。
国家基本药物目录是医疗机构配备使用药品的依据。主要包括两部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部分和其他医疗机构配备使用部分。这次公布的是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部分。其他部分是目录基层部分的扩展,将配合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尽快制定出台。
“基本药物”的概念,由世界卫生组织于1977年提出,指的是能够满足基本医疗卫生需求,剂型适宜、保证供应、基层能够配备、国民能够公平获得的药品,主要特征是安全、必需、有效、价廉。
基本药物的药品是适应基本医疗卫生需求,剂型适宜,价格低廉,能够保障供应,民众可以获得的药品,自2009年9月21日起施行,基本药物目录数据库可以查询一个药物是否是基本药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