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列金额是指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暂定并包括在合同价款中的一笔款项。
用于施工合同签订时尚未确定或者不可预见的所需材料、设备、服务的采购,施工中可能发生的工程变更、合同约定调整因素出现时的工程价款调整以及发生的索赔、现场签证确认等的费用。
扩展资料:
暂列金额与暂估价的区别
1、暂列金额可能发生也可能不发生,但暂估价一定发生。
2、暂列金额在不发生洽商时归发包人所有,但暂估价经过审批手续后基本归承包人所有。
暂列金额是以一个总数临时放在总价里,用于处理施工期间的变更、洽商等突发费用,在结算时扣除已发生的费用,剩余部分归发包人所有。
也就是说在签合同时这部分钱虽然计入合同价但属于发包人所有,如果不发生增项费用,在结算时要扣除。
暂估价分为材料、设备暂估价和专业工程暂估价。前者都是单价,根据计价规则计算综合单价后再按工程量计算该部分的总价。专业工程暂估价是总价。在施工过程中通过甲方认价、招标等方式将暂估价确认为结算价。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暂列金额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暂估价
暂列金属于工程量清单计价中其他项目费的组成部分。它是指包括在合同中,供工程任何部分的施工,或提供货物、材料、设备、或服务,或提供不可预料事件之费用的一项金额。
暂列金额是业主方的备用金,这是由业主的咨询工程师事先确定并填入招标文件中的金额。
暂列金是指将来用于支付工程实施过程中出现工程变更的费用,没用完的暂列金归业主。
就是工程的预备费(又叫:不可预见费)包括基本预备费和涨价预备费。
暂列金含是指还不能确定金额的和工程有关的开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