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1、你应当主动到相关执行部门报道。
2、判决和裁定在发生法律效力后执行。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3、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二)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三)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司法所长回答您;
司法局没有通知你报到的法定义务。你应该自觉到司法局报到。8月27日前是你报到期限,9月16日后还未报到你将面临收监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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