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好。我2009年5月20日与现在的公司签订两年期合同。2011年5月19日合同期满后,再次续签了3年。

2024-12-28 08:0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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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如果是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合同而你同意的话,那么单位要给你经济补偿。补偿标准是你每工作满一年补助一个月工资,工资标准是以你解除合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

回答2:

显然公司提出解聘你的理由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几种情形,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你可以要求公司支付2*3.5=7个月的赔偿金(按照前12个月的应发工资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