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诉离婚。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1、在上海可以诉讼离婚,相关情况请律师协助。只是离婚诉讼的,收费不高。具体见上海市律师收费标准。
2、我在上海律师事务所工作。
能不能在上海起诉要根据你们的户籍地和经常居住地等实际情况分析,建议当面咨询律师。
你好:建议你不要离婚,为了你的儿子。
分居 2年以上可以提出离婚,自动解除婚姻,孩子 财产问题需要找律师解决,希望被采纳
起诉吧,不要耽误了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