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单位毫无道理不退投标保证金,法律是否告他,是否还有其他办法

2025-01-02 18:58:19
推荐回答(4个)
回答1:

  招标单位毫无理由不退投标保证金的,可以通过法院诉讼解决。
  根据《招标投标法》和《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有效期一致。如果开标后,投标人未中标的,应该及时退还招标保证金,如果不退还的,构成违约,可以向法院起诉。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五条 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载明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
  第二十六条 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境内投标单位,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
  招标人不得挪用投标保证金。

回答2:

你是否中标,如中标,保证金一般不退而是转作为履约保证金;如果没有中标,保证金不退则毫无道理,当然可以告他。如果不向告他在不违反法律的情况下实施自力救济,如把他的人困住,然后立即报警说明原因。

回答3:

招标投标法和实施细则里对保证金的退付都有详细的规定,在招标文件中会要求说明清楚,建议你弄清楚招标单位不退的理由,在决定是否投诉或者诉讼。

回答4:

你说的招标单位是指招标人还是招标代理公司?
我就不假设是谁了,你的提问不清,我们也模糊答吧!找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