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原在一家物业公司上班,8月20号离职,公司在8月15号发了5月到7月的阶段性考核绩效,但是没有我的!

2024-12-17 02: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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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1、公司绩效工资考核发放制度中,自浮动绩效统计日起,凡是员工提出辞职者一律没有浮动绩效的制度是违法的。
(1)确认绩效工资考核发放制度的合法性,绩效工资属劳动报酬,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并进行公示,方可生效。
劳动合同法
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
  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2)绩效工资考核发放制度属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公司这种制度侵犯了劳动者的权益,应按劳动合同法第八十条承担法律责任。
 第八十条 用人单位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主张在职期间的效益工资按考核发放。

回答2:

你前几个月的工资单呢,那里面是这么写的呀 ,工资构成、总额!那也是证据呀,公司的这个理由站不住脚。员工有提出离职的权利,而且不能变相克扣工资。先和公司理论,发文件给人力资源部。公司部解决,去当地劳动局告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