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要明确1万元和12万元的性质。如果已经有了刑事判决书,看看判决书对于1万元是怎么表述的,是罚金还是对被害人的人身损害的经济补偿。
还有12万元的传票,应当是民事诉讼的主张请求,应当先看看诉状,然后看对方提交给法院的证据,弄明白主张的12万元是什么性质的。
一般而言,因故意伤害行为而追究刑事责任的同时,也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不是只要承担了刑事责任,就可以避免民事责任。两者是有区别的。
此外,如果是承担民事责任,就要针对对方主张的进行合理答辩,不是应当承担的部分,就提供证据理由说明。如医药费是否过高,护理费是否不合理等等。
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先别着急,把对方主张的原因首先弄清楚。
那就算是私了的了,就是连调解协议都没有的吧……说句难听点的,你们如果真的连调解协议都没有的话,说白了,这钱你们白给了。现在人家是提出独立的民事诉讼,连以前的刑事判决都有,基本上就是一告一个准了,不过具体的数字你们可以找个律师咨询一下,不过打架斗殴能判一年,说明被害人伤的也不轻了……
再次赔偿是没有法律依据的,受害人的伤残鉴定是一次性完成的,后面可能出现的各种后遗症或是对生活造成的影响都应该在一审之时作出评估,从而综合判决赔偿金额,而且如果受害者对一审判决不服也应该在收到判决书第二日起十日内向法院提出上诉,既然法院已经判决被告人赔偿一万元并处以一年有期徒刑,那就绝不能再一年之后重新作出新的判决,如要作出新的判决也必选要重新开庭审理此案,而后得出结论,而不是在被告人完全不知情的前提下作出赔偿十二万元的判决。
补充:如果前面是院长私自说赔偿一万元并处以一年有期徒刑,那院长是滥用法律,知法犯法,可以一并提起诉讼,如果是院长主持的调解,那调解书的效力如同判决书,上诉的期限也是一样的。
不是再次赔偿,可能是当时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时,被害人只要求其中一部分人赔偿了,现在起诉其他加害人再就民事部分赔偿。
针对于加害人来说,如果想把事情解决好最好还是走法律途径,刚开始赔的1万元,先不说是不是医疗费,这个只能算是你们之间的协商解决,受害人还是有去法院起诉的权利的。这时候就得看法院怎么判了,当然你朋友也可以提起上诉,如果上诉期过了,可以申诉,请求再审,毕竟以前是赔付过的,这个判决应该是你同事没在法庭的缺席判决,当时没有辩解的机会。毕竟私了是没有法律约束力的。
您好,我不是法律的相关人士,但是我进过多次局子,也了解一些!首先,您同事给别人打了,应该属于普通的民事纠纷,受害人在gonganju那个时候是与你们私了,还是与你们去了法院呢?如果私了了,你们赔钱,交罚金,与受害人签一个协议,你们需要按手印,再赔偿受害人一些钱,以后他有事你们也没有责任了。但是听说你同事还服刑了,这需要法院宣判的,按理说这些都应该结束了,但是他们还要12万,这在我看来不合理!我以前有事基本都是私了,我希望你能找一个律师咨询一下,不费什么事!不要被他吓倒,既然已经服刑,那么绝对不能轻易的赔钱了,这个时候要法律会保护你了,还有,以后您告诉您同事,注意别斗殴打架,现在法律很健全,gonganju的那帮狗很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