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机动车库设在地下汽车库时能共用出入口吗?有没相关的规范和文件?

2024-12-04 20:38:22
推荐回答(2个)
回答1:

  不能共用,原因有以下几点:
  1、坡度要求不相同。根据《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50352-2005中的6.2.2中的第4条,自行车推行坡道不宜大于1:5,每段坡长不宜大于6米;根据《汽车库建筑设计规范》JGJ100-98中的表4.1.7中规定,微型车允许的最大直线坡度为15%,其余详表。
  2、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规划。建筑。景观)2009版4.5.2中第2条明确说明,自行车停车场和机动车停车场应分别设置,机动车与自行车交通不应交叉,并应与城市道路顺向衔接
  "非机动车",是指以人力或者畜力为驱动,上道路行驶的交通工具,以及虽有动力装置驱动但设计最高时速、空车质量、外形尺寸符合有关国家标准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等交通工具。

回答2:

不能共用,原因有以下几点:
1、坡度要求不相同。根据《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50352-2005中的6.2.2中的第4条,自行车推行坡道不宜大于1:5,每段坡长不宜大于6米;根据《汽车库建筑设计规范》JGJ100-98中的表4.1.7中规定,微型车允许的最大直线坡度为15%,其余详表。
2、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规划。建筑。景观)2009版4.5.2中第2条明确说明,自行车停车场和机动车停车场应分别设置,机动车与自行车交通不应交叉,并应与城市道路顺向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