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计入无形资产,请问企业在计算缴纳房产税时是否还需将此部分计入房产原值计税?

2024-12-22 01:3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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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2号)的规定,对依照房产原值计税的房产,房屋原价应根据国家有关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核算。对纳税人未按照国家会计制度规定核算并记载的,应按规定予以调整或重新评估。
  因而,如果企业根据新会计准则的规定未将土地使用权在房屋原价中核算,则在计算缴纳房产税时不需将土地使用权计入房产原值计算缴纳房产税,但对纳税人未按国家会计制度规定核算并记载的,应按规定对房屋原价进行调整或重新评估后计算缴纳房产税。

回答2:

国家税务总局下发的《关于安置残疾人就业单位城镇土地使用税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121号)第三条规定,自2010年12月21日起,对按照房产原值计税的房产,无论会计上如何核算,房产原值均应包含地价,包括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价款、开发土地发生的成本费用等。宗地容积率低于0.5的,按房产建筑面积的2倍计算土地面积并据此确定计入房产原值的地价。

三、宗地容积率低于0.5的确定房产原值   
宗地容积率是房产税中首次提到的概念。宗地容积率指项目用地范围内总建筑面积与项目总用地面积的比值。容积率越小说明工程项目的建筑面积小,没有充分地利用土地,造成土地浪费。一般来讲建筑物越高,宗地容积率就越高。高层、小高层建筑的容积率高于多层建筑;多层建筑的容积率高于别墅、平房。按照财税[2010]121号规定,宗地容积率低于0.5,按房产建筑面积的2倍计算土地面积并据此确定计入房产原值的地价。根据这一规定计算出来的这个面积肯定是大于房产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的,这是政策对不充分利用土地资源的一种惩罚。  
  例,某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2009年支付1000万元取得22万平方米土地使用权,新建厂房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工程造价2000万元,至2010年12月22日工程完工并通过验收。在不考虑其他相关税费的情况下,该公司如何进行该工程房产税税收处理?
  根据税法规定,该工程应从2011年1月开始计算征收房产税,按年计算,分期缴纳。由于宗地容积率是0.45(100000÷220000),低于0.5,所以在计算缴纳房产税时,纳税人必须按房产建筑面积的2倍计算土地使用权价值并据此确定应征税的房产原值。因而该房产的房产税计税依据为29090000元[(2×100000÷220000×10000000)+20000000]。
回答:南京千佰汇财税咨询有限公司

回答3:

  财税[2010]121号文件将地价计入房产原值征税,主要目的是为了解决纳税人之间税负不公的问题,以维护税收公平,堵塞税收漏洞。因为适用不同会计制度的企业,由于会计处理不同,有的将地价计入房产原值,有的则不计入,从而造成房产税税负不均。并不是为了取代土地税,所以,土地税还是要照缴不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