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去世 其他子女不同意签字过户房产证怎么办.

2024-11-20 11: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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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那就无法办理房产证的,按照继承关系,进行房屋产权继承。
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在被继承人生前没有立下遗嘱或者所立遗嘱无效等情形下,应当按照法定继承对遗产进行分配。
  法定继承人以及继承顺序是: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第一顺序中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第一顺序中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第二顺序中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回答2:

在所有继承人(所有继承人不一定只包括子女)均意见一致的情况下,到公正处进行公正。如果有不同意的,需用其他司法程序解决,例如:起诉。

回答3:

就整个而言,老人去世,那么关于继承法而言,父母,配偶,子女是第一继承人,那么三者可以同时继承,在没有第一继承人的情况下,考虑第二继承人,而这位老人有儿子,那么老人的兄弟姐妹,这里也就是姑姑们就没有继承权。
对于一套商品房对土地的分割证肯定只有一个,所以从开发商手中拿到的分割证是办理土地证用的。
而房屋办理的时候需要的公证,而公证书上面会写明份额,所以房产证与公证一致。如果继承只是写明大儿子和二儿子共同共有,那么就是50%和50%,而这里两个儿子的配偶也占有25%和25%的份额。

回答4:

只要涉及到金钱 现在的什么情 都没了。 人性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