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人没有收到款但是担保公司已经起诉担保人,担保人要承担法律责任吗

2024-12-20 05:1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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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此种情况属于出借人单方变更借款人,与担保人的担保合同未变更,亦未征得担保人书面同意,担保人对后面的借款合同已无担保责任。对方即便起诉,担保人也不会承担担保责任的。

回答2:

担保本身就是最吃亏的事情,在没有强迫或者不得已的情况下签字,你的担保就生效了,要承担担保责任,令你只能找出证据证明借款人并没有收到钱,或者另有借款人、担保有过期等其他对方有瑕疵的这样子的情况你才能不承担担保责任

回答3:

1、先搞清楚第二份签的是什么?一般情况下是不会把原始借据作废的,出借人不会笨到这种程度。很有可能是还款协议这类的。
2、一般情况都签连带责任,只能看看诉讼时效,如在时效内估计你是逃不掉的。

回答4:

你说的不清楚,按你所说的,借款合同是伪造、后补的,借款人没有借款,钱款是别人借的,你是这份借款合同的担保人,是这个意思么?
1.首先要看你承担的是何种担保责任,担保责任分两种:一般担保和连带担保责任,如果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你仅仅在合同上作为担保人签了名,那么承担的是连带担保责任。
2.如果你承担的是连带担保责任,还款期限届满后,借款人不还款,贷款人可以在六个月或约定的担保期限内要求你还款,你有还款的义务。
3.如果你承担的一般担保责任,还款期限届满后,贷款人必须先要求借款人还款,在该纠纷未经审判或仲裁并就借款人的财产强制执行后仍不能清偿的情况下,你可以拒绝贷款人要求你还款的请求,也就是说,贷款人只有在找借款人要不到钱的情况下,才要你还款。
4.你对照自己的情况判断属于那种情况,你是要承担担保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