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刑事诉讼法法的规定,案件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如果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检察院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补充侦查以两次为限。如果两次补充侦查以后,检察院认为还是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检察院就可以作出存疑不起诉决定,释放犯罪嫌疑人。
公安把案件移交检察院两次都因证据不足驳回,不可以放人。证据不足被驳回,是让公安重新补充证据。放人检察院会做出判断。
那倒也不是,公安可以补充侦查,如果第三次驳回才可以释放
你好,如你所述,这种情况在法律上称为不起诉,如果检察院作出了不起诉决定,那么公安机关肯定会放人的。
还有一次送检的机会,如果第三次还是证据不足不予立案,那么公安机关就没有补侦的机会了,接着就是放人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