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对于夫妻一方有过错的,无过错方可依法请求损害赔偿。属于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才共同偿还。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四十一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对于一般的离婚案子,性质不是太恶劣的,法院一般会判不准予离婚,原告半年之后可以再次起诉离婚!
对于你讲的离婚案子,双方肯定有一方不同意离婚才会起诉离婚,她起诉离婚肯定要达到夫妻感情破裂的条件,法院才会准予离婚,若男方也打算离,就债务以及财产怎么分的问题,如果他外面的债务可以证明是因为家庭生活的开支所借的外债,这是要每人一半互相承担的,包括他们的婚前财产也是要均等分配的!
如果判决离婚,婚后的共同财产需要分割,婚后债务共同承担。通常各占一半。(如果没有孩子)
如果能证明存在法定过错,可以少分或不分夫妻共同财产给过错方。建议携带材料当面咨询律师。
纵横法律网-河北冀港律师事务所-闫建秋律师
如果满足离婚的条件,就可能判决 ,其中一个是因感情破裂分居两年以上。对外的债务由债权人向他们两夫妻提出诉讼,不能再分割财产时把债务分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