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津贴
应在女职工分娩后3个月内向相关主管部门办理生育津贴申领手续,用于保障女职工
产假
期间的基本
生活需要
。当然个别省份的规定也有不一样的,以贵阳为例:2013年1月1日起参加
生育保险
的女职工,在
终止妊娠
后或者术后6个月内,向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申请享受
生育保险待遇
。
申请生育津贴时需提供下列材料:
1、参保职工的
社会保障卡
复印件。
2、
准生证
、
出生证
和独子证复印件。
3、生育住院发票复印件、出院小结(盖就诊医院章)。
4、单位证明(含职工姓名、年龄、
身份证号
、产假起止日期)。
5、报销资料涉及复印件的部分,需提供原件审核。
部分城市生育津贴、补贴申领由个人自己办理的,需提供相关资料,在指定时间内到社保局办理,提供资料和提交公司资料几
无差别
。
扩展资料:
我国生育津贴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标准分两种情况:
1、在实行生育保险
社会统筹
的地区,支付标准按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期限不少于98天;
2、在没有开展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生育津贴由本企业或单位支付,标准为女职工生育之前的
基本工资
和物价补贴,期限一般为98天。部分地区对
晚婚
、
晚育
的职业妇女实行适当延长生育津贴支付期限的鼓励政策。还有的地区对参加生育保险的企业中男职工的配偶,给予一次性津贴补助。
女性从业人员享受生育津贴的天数按下列规定计算:
1、妊娠7个月以上生产或者
引产
的,妊娠不满7个月早产的,按90天计算。难产的,增加15天,
多胞胎
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
2、妊娠3个月以上、不满7个月终止妊娠的,按45天计算。
3、妊娠不满3个月终止妊娠的,按30天计算。
4、女性从业人员实行输卵管结扎手术的,按30天计算。男性从业人员实行
输精管
结扎手术的,享受生育津贴的天数按15天计算。
此外,生育津贴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本条例的规定拨付给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应当及时足额发放。从业人员享受的生育津贴低于其
实际工资
的,由用人单位予以补足;高于其实际工资的,用人单位不得截留。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
-生育津贴
是的,生完后只要材料齐全就可以。但是现在社保有要求,之前要缴费满9个月才可以领生育津贴,但是如果分娩前连续缴费不足9个月,但分娩之月后连续缴费满12个月的,生育津贴可以补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