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收到录取通知书,就无法再要求退档了。可以选择不去报到。按教育部新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三章第七条规定“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不去报到,即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但目前某些省已经采取一些措施限制不报到考生参加复读和再次参加高考,并记入考生诚信档案。选择复读的学生,可能会有一些潜在的政策风险。大部分省份对录取后选择复读还是没有限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