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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锡政发〔2010〕156号文件规定,凡没有参加市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无锡市区户籍城镇和农村居民(含儿童统筹少儿和已参加居民养老没有参加居民医保人员),都应当参加市区居民医疗保险。每年9月1号至12月31日为居民医疗保险费缴费时间。以下四类人员应在90天之内缴费:新生儿从出生之日起、失业人员从失业或领取失业金期满之日起、退休人员从不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之日起、外地居民从户籍迁入之日起。当年新参保人员、断保人员(2013年未参保,2012年前(含)曾经参保过)以及0-18周岁的少儿(非在校学生),携带身份证或户口簿到户籍所在地的街道(镇)人社所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后,持人社所打印的缴费单和有效证件,从次日起到银行指定网点缴费,各街道、社区不再实行现金收费。各类学校学生、幼儿园幼儿仍按原办法缴费。您的孩子如果是本地户籍或者户口已迁入无锡市(外地居民从户籍迁入之日起90天之内缴费),可按政策规定参加市区居民医疗保险;若是外地户籍的学龄前儿童,则不可以办理居保手续,外地户籍的在校学生由所在学校办理参保缴费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