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已经办理了调出地财政部门,若是在调出中的三个月内可以申请撤消调出。
二,携带调出时的材料,到调出地财政部门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撤消调转,重新把自己的会计信息录入到系统中。
三,在财政部调转平台上将此人员的电子信息中的转状态变更成调转作废就可以了。
如果调入地没有接收的话,可以到办理调出的财政局去申请撤销调转。
你直接去当地财政局办理转出就行啦,再转到你要转到的财政局接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