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你的问题是
你的一个饭店上班,
11月26号去的,
12月15号
这个饭店开业的,
每天干的太累了,
那个老板人也不好说,
而且工资还要拖欠。
你的问题是你不想在那干了,
但是你又怕他不给你发工资,
个人觉得首先尽量在外务工的话要签订合同,
只有合同才能保障你的权益,
其次
可以和他直接提出辞职
要求结算工资,
看他怎么答复。
总之
劳动者一定要想办法
保护自己的权益,
这才是对的。
我觉得是这样的啊,你不管什么时候去的,在他那里给人家,既然上边儿了打工了就好好干,嗯,或者说是怎么样把这个工作做好了以后再跟人家谈工资这个问题。
要鼓起勇气去捍卫自己的权益
跟老板好不好说话没有关系,你只需要知道他应该发你的工资。
有必要动用一切办法,包括法律武器
你都知道你肯定暂时要不回工资了,那就跟老板约定给工资的大约期限,让他写个承诺书,然后走人。
干满一个月再走吧,有些老板听你说不干,为了少给你钱会立马要求你走人。再说干餐饮都是要干很多活,都会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