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户口本有两套宅基地,面积总和未超过规定宅基地面积标准的(各省宅基地面积标准不同),可以认定为一户。这种特殊情况也符合“一户一宅”的原则,可以进行确权。
宅基地确权作为土地确权工作中的重要一环,也是国家进行新一轮农村宅基地清查工作的重点。据了解,在这一次土地确权的过程中,严格按照“一户一宅”的原则进行确权,通俗的来讲就是说一个户口本上的一家,只能确权一处宅基地,其他多余的宅基地将无法得到确权,甚至还要被回收,但如果家中子女满足了分户条件自然可以在办理相关手续之后,申请一处新的宅基地或使用多余宅基地中的一处,这也是可以进行确权的。当然这只是最一般的情况,斯农微语了解到,以下这些情况也属于“一户”,也只能确权一处宅基地。颁发宅基地确权证书。
是夫妻的,即使分户的只能认定为一户;离婚一段时间且未共同生活或者又另行结婚且户口分开的则算分户。
农户只有一个未成年且未婚子女的,算一户。
农户有两个以上子女,但只有一个儿子的,父母随儿子算一户。
农户有两个以上儿子,其中一人成年的可以单独申请分户,其中父母应随一个儿子不得再分户。
干部、职工的配偶为农民,需要在配偶的户籍所在地建房,且自己没有享受公房、集资房、货币分房等房改政策的,算农村独立一户。
一个户口本有两套宅基地,面积总和未超过规定宅基地面积标准的(各省宅基地面积标准不同),可以认定为一户。这种特殊情况也符合“一户一宅”的原则,可以进行确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