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向行驶:
根据交通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反方向行驶被拍照,扣除3分,罚款200元。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的,每次扣3分:
1、驾驶营运巴士(不包括巴士)或者载客超过批准人数百分之二十以下的校车以外的乘用车。
2、驾驶中型以上客货车辆、危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或者驾驶其他机动车超过规定速度百分之二十以下的。
3、驾驶载重量超过批准载重量30%的卡车。
4、在高速公路上驾驶机动车低于规定的最低车速的。
5、驾驶禁止驶入高速公路的机动车辆。
6、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高速公路上驾驶机动车辆,不按照规定的车道行驶的。
7、驾驶机动车通过人行横道,不按照规定减速、停车、给行人让路的。
8、违反禁止标志、禁止标线指示驾驶机动车的。
9、驾驶机动车辆不按照规定超车、超车、反方向行驶的。
10、违反规定驾驶机动车拖挂的。
11、发生交通事故,在道路上行驶的车辆发生故障、停车后,未按照规定使用车灯或者设置警示标志的。
12、在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未按照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查的。
闯红灯: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违反交通信号的驾驶员将受到警告或2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罚款,并记过。公安部123号令规定,违反交通信号灯规定的司机将被扣6分,而不是3分。
违反交通信号的违法行为严重扰乱道路交通秩序,不仅危害极大,而且造成交通事故和伤亡的概率很高,一直是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重点控制的交通违法行为。
2012年上半年,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在全国范围内查处了机动车闯红灯的交通违法行为,比2011年上半年增长32.5%。2011年,因闯红灯而发生的交通事故有4768起,导致1175人死亡。
扩展资料:
违反速度限制四种情况不再扣分:
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调查和处理机动车违反交通违规的速度限制,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发布的指导意见调整和处理机动车违反交通违规的速度限制在去年年底(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在最吸引司机注意的要求中,有四种情况只有警告才不被罚款和扣分。
指南规定:驾驶机动车违反限速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未造成后果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给予警告:
1、在限速60公里/小时以下的公路上,超过限速百分之五十以下的。
2、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上驾驶超过规定速度10%以下的中型以上客车、货车、校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
3、驾驶中型以上客货车、校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行驶速度低于规定速度的10%的。
4、在高速公路上以低于规定速度20%的速度驾驶机动车的。
新规定只对四起案件提出警告,不处罚扣分,是一项人性化的执法措施。但交警指出,这些规定并不鼓励超速,即使是这四起构成交通违法的案件,也会被摄像头拍到,尽管处罚会有所调整。
如果这些行动产生后果,他们仍将被追究责任。交警提醒司机,在道路上安全第一,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不要超速行驶。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交通违章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