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资料:
1、《西安市城镇职工门诊慢性病初审表》(纸制一式两份及电子版)
2、西安市城镇职工门诊慢性病申请鉴定表(一式两份)
3、申请人相关病历资料
(1)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和一寸彩色照片(两张)
(2)所申报病种住院病历复印件(二级以上医院住院资料)
(3)门诊病历或抢救病历复印件
(4)医院诊断证明书复印件
(5)相关检查报告单、化验单的复印件
二、具体步骤:
1、每年4、5、7、10月各单位递交门诊慢性病初审办理资料;
2、每年6、9、12月各单位查询所上报的门诊慢性病初审结果。
三、办理地点:
职工医保市本级参保单位: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大厦3层19、20号窗口
职工医保各区县参保单位:各区县医保经办机构
四、其他事项:
门诊慢性病初审有效期2年,即申请当年和次年,两年后由各单位办理复审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