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民事案件的上诉期限是15天,从收到判决书的次日起计算。
双方当事人不是同时收到判决书的,以各自收到判决书的日期分别计算。
作为债权人的原告收到判决书一个月,被告什么时候收到判决书,是否已经超过上诉期限,应当找案件承办法官询问。
不能仅以自己收到一个月,就想当然认为被告就超过上诉期限了。
在我国的司法实践中,对于民事诉讼案件(提问者就是民事纠纷的合同纠纷诉讼案件)一审法院的判决,一定会依据《民事诉讼法》在判决书最后页写明判决生效时间,一般案件判决书送达后15天生效(小额诉讼案件判决书送达立即生效)。提问者的关键问题在于送达时间(当事人签收判决书时间)的问题,如果法院判决书下来就已经签收送达的,那么过了法院规定的有效期(15天),已经有一个多月的,对于已经生效的一审法院判决是不能上诉的;而判决书送达延后(最大时间是公告送达要60天(针对找不到当事人的)),而致一审法院判决按正常时间送达生效的,判决还处于未生效状态的,那么当事人是可以向提起上述申请的。
具体生效与否,提问者可以通过主审法官电话、当地法院网查询;另外申请强制执行被立案批准的,那么就是一审法院判决已经送达并生效才可以的。
判决申效后义务人不履行法院裁判义务的,才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只要判决生效后,当事人不可以再上诉了。如果不服判决可以申请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