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定结论无效,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按鉴定结论主张工伤保险待遇。
当事人未经工伤认定,就在老家做了伤残鉴定,是委托司法鉴定机构进行的,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未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委托,司法鉴定所鉴定结论,工伤保险是无效的。现在用人单位把鉴定结论提交保险公司,是公司参加了商业保险,进行商业保险索赔,不过,一般而言,对于未经商业保险公司同意,你在老家做的鉴定结论,商业保险公司是完全可以不予认可的。
工伤职工应当享受的工伤保险待遇,与商业保险无关的,你应当向当地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认定后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按鉴定结论主张工伤保险待遇,与单位发生争议,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工伤职工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用人单位是否同意盖章,不算必经程序。
《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二条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
第二十三条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1、如果不做伤残鉴定,私下协商看公司赔付的金额是否满意,如果赔付的金额少的话可以在协商讨论;
2、如果协商不成,那就去做伤残鉴定;
3、毕竟受伤也是为公司受伤的。
签定无效也不符合工伤保险规定的程序。如果单位不申请鉴定,你自己在医疗终结或伤情稳定后也可以申请,也可以委托家人申请,但要符合条件要求和规定程序及齐全资料。
不太明白你是什么意思。
正常来说,公司帮员工买了保险,员工受伤了,公司就可以直接去找保险公司索赔,受伤员工看病啊,停工补贴之类的花费保险公司都会赔偿的。
前提是不要太贵,因为公司帮买的保险一般都有限额,比如医疗费上限是8000或者10000等,超出的钱保险公司就不赔了,是自己承担还是公司承担就看你们公司规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