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风险评估的四个重点是:\x0d\x0a一是设立廉政风险指标体系。根据各部门特点,科学设立三项指标体系,即日常管理指标体系、监督反馈指标体系、社情民意指标体系,确定分值或等次供评估参考。\x0d\x0a二是建立权力运行流程图。在权力清理、核准的基础上,明确每项权力及相应的授权依据,梳理该项权力运行的具体流程,制定具体的运行流程图,分析发现流程中可能发生人为干预行为或发生运用自由裁量权的节点,并针对每一个节点制定完善各项相应的制度措施,形成以各项权力为点、以具体业务流程为线、以制度建设为面的有效防控模式,并形成流程汇编公布上墙。\x0d\x0a三是创新廉政风险评估办法。按照各类行政权力的廉政风险表现强弱,不同岗位的风险发生机率高低,廉政风险发生的危害程度大小和造成社会影响轻重,开展行政权力廉政风险的分析评估工作。建立完善廉政风险自查自评法、定量分析法、纵横对比法、专家评议法、公开测评法等,确保评估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公正性。\x0d\x0a四是制定廉政风险等级。综合权力的重要程度、权力行使的频率和廉政风险点的发生机率、危害程度等多个方面的因素,由高到低确定岗位一、二、三级廉政风险,尽可能减少人为因素,提高科学性、客观性和准确性,初步确定廉政风险等级目录。\x0d\x0a廉政风险发生的几个关键点:1、要合理分权。2、 要遵循程序。3、要及时公开。4、要纠偏整改。
一是突出重点领域。着力抓好审核审批、专项检查等不廉洁行为易发领域,以及日常监管、机关资产财务管理、人事管理等领域的廉政风险防控工作。
二是突出重点对象。把领导干部特别是处室主要负责人、专项检查组长作为重点对象,同时加强对人、财、物管理等关键岗位的防控,切实规范领导干部的用权行为。
三是突出重点环节。着力按照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要求,探索科学分解和配置权力的有效方法,加强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推进公开、透明、规范。
四是突出重点任务。权力行使前着重查找廉政风险点,制定和落实风险防控措施;权力行使中着重进行实时动态监控,及时发现各种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予以纠正和改进;权力行使后着重通过警示提醒、诫勉谈话和责令整改等手段,及时校正偏差和失误,防止廉政风险集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