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量一个人是否有犯罪记录,并非根据其是否被采取刑事拘留措施来确定的,而是必须由国家专门机关通过法定程序确定的。一般来说,只有经法院判决有罪的犯罪对象才有犯罪记录。
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虽进入了刑事诉讼程序,后经审理不认为是犯罪或判决无罪的,那就不存在案底,更不会有犯罪记录了。
一般而言,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如果有犯罪事实发生,即便检察机关最后作出附条件不起诉或酌定不起诉的决定,又或者是法院作出有罪但不予执行刑罚的判决,都会留下案底。如果被行政拘留(治安拘留)或司法拘留的,虽然没有触犯刑法,但也因为曾经违法犯事被限制人身自由,相关决定机关内部也是留下这些违法“印记”。
可以非常肯定的告诉大家,无罪释放是绝对没有案底的。一般指某人过去犯法或犯罪行为的记录。又称犯罪人员犯罪记录制度,在我国法律中一般指有过刑事犯罪前科的档案记录,而该犯罪档案一般存放至公安部门保存。根据《公安机关出具有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工作规定》第五条的规定,违法犯罪记录证明事项不包括:1.刑事和解协议、撤销刑事案件决定;2.因没有犯罪事实(含证据不足,不能认定有罪),或者有《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情形之一,检察机关作出的不起诉决定和法院作出的无罪判决;3.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刑事拘留、逮捕等刑事强制措施信息。由此可知,撤销刑事案件决定、检察机关作出的不起诉决定和法院作出的无罪判决均不属于犯罪记录,不会留下案底。法律规定:《公安机关出具有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工作规定》第五条 本法所称的违法犯罪记录证明事项不包括以下情形:(一)行政1.治安调解协议,不予处罚决定;2.警告、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决定,以及交通违法罚款(申请校车驾驶资格的按照《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办理);3.传唤(强制传唤)、继续盘问、拘留审查等行政性措施;4.其他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二)刑事1.刑事和解协议、撤销刑事案件决定;2.因没有犯罪事实(含证据不足,不能认定有罪),或者有《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情形之一,检察机关作出的不起诉决定和法院作出的无罪判决;3.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刑事拘留、逮捕等刑事强制措施信息。
是否有案底和记录要看是刑事拘留还是行政拘留。刑事拘留会有案底和记录,不会自动消除,行政拘留没有案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
犯罪记录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但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依法进行查询的单位,应当对被封存的犯罪记录的情况予以保密。
扩展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二十一条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一)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
(二)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三)70周岁以上的;
(四)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1周岁婴儿的。
第二十二条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6个月内没有被公安机关发现的,不再处罚。
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政府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行政拘留没有案底,案底是针对刑事处罚而言的。
但是,作出行政拘留的行政处罚,公安机关会制作形成治安拘留档案,保留在原办案单位,且永久存档。这个记录对于个人的一般生活没有太大影响,但是对于参军政审或者公检法类等公务考试的政审环节会起到阻碍作用。
1、行政拘留
行政拘留即通常所说的前科劣迹,行政拘留是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处罚,公安机关会依据规定,将处罚档案长期保存,留下案底,记入档案。并且不可以被消掉,除非由于数据不同步,户籍地公安机关未得知,但是处理地公安机关肯定是有记录的,且影响政审不可能通过。行政拘留它并不是犯罪,所以不要认为有行政拘留案底就很自卑或给你生活造成太大影响。
2、刑事拘留
刑事拘留属于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而案底是指犯罪记录,案底只能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刑事拘留不会留案底,但是如果确实构成犯罪的,人民法院判决生效以后,会有案底。
被刑事拘留的,是说某人有重大的犯罪嫌疑,但是并不代表他就是犯罪人,一般情况下被刑事拘留的都要被法院判决的,在法院没有判决、案件没有查清的条件下,是不能报考公务员,政治审查过不了。无罪释放的是不可能留下案底的,也不会影响工作生活。
3、司法拘留
司法拘留,是由人民法院对于故意违反捣乱司法程序人员的一种处罚,受到司法拘留的人影响政审,但不会留下案底。
综上,受到刑事拘留的人当被判无罪释放时候,可以考公务员,但在刑事拘留之时和案件没有查清之前(法院判决之中)不能考公务员。受到行政拘留和司法拘留的人不能考公务员,影响政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