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法律明确规定,监狱对罪犯在监狱内执行刑罚,要严格执行人民法院的判决书,对于附合法定条件的可以减刑,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判处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1、《监狱法》第十五条 人民法院对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应当将执行通知书、判决书送达羁押该罪犯的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应当自收到执行通知书、判决书之日起一个月内将该罪犯送交监狱执行刑罚。
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
第十六条 罪犯被交付执行刑罚时,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将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人民法院的判决书、执行通知书、结案登记表同时送达监狱。监狱没有收到上述文件的,不得收监;上述文件不齐全或者记载有误的,作出生效判决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补充齐全或者作出更正;对其中可能导致错误收监的,不予收监。
2、第七十八条 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年。
按道理说是11年但是现在国家的法律很人性化,他要是在里面表现得好可以减刑的。可能不需要11年就出来来。好好改造重新做人思想要积极就行了。可能减刑3年4年都说不准。 希望你能采纳。谢谢。
《刑法》第七十八条规定: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也就是说,如果判刑11年,最少不能少于5年半。
除了特赦以外,至少要6年,特赦需要国务院批准,可以想办法走关系,违规假释,3,4年就够了。
你好:
不考虑其他因素,至少需要坐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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