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没有离职证明算正式离职吗

2024-12-26 05:2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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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不算正式离职。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由用人单位依法出具的书面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用人单位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是法定的。解除劳动合同书不可以当作离职证明,他们两者的作用是不一样的。
法律分析
工作离职时,一般都会办理离职手续的,也需要员工写离职报告并向公司相关部门审批。若劳动者已与用人单位办理好离职手续,如社保停交、工资结算、档案转移等,事实上已经正式离职,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如果劳动者没有取得离职证明,下一个工作单位可能会要求提供离职证明才可办理入职手续,因此可能会影响下一个工作单位的就职情况。解除劳动合同书不可以当作离职证明,他们两者的作用是不一样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回答2:

若劳动者已与用人单位办理好离职手续,如社保停交、工资结算、档案转移等,事实上已经正式离职,但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如果劳动者没有取得离职证明,下一个工作单位可能会要求提供离职证明才可办理入职手续,因此可能会影响下一个工作单位的就职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