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集体户口迁到房子上具体方法:
1、到目前户籍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开具迁出证明。
《户口登记条例》第10条第1款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2、办理迁入手续。
《户口登记条例》第13条第1款规定: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3日以内,农村在10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3、不同省区对户口迁移手续问题还作出了更加具体的规定,如果不明白如何办理户口迁移手续,亦可到当地的公安户口登记机关进行咨询。
4、如果房产是本人的,拿着本人身份证、房产证、集体户本人页原件,去房产所在地派出所户籍管理部门即可办理。
5、如果房产不是本人的,要房主的同意证明(具体要什么证明材料、格式等,建议咨询一下所在派出所户籍管理部门),加上上述的各项证件。
6、办理都是没有费用的,当时办理,当时拿本。为避免多次往返,建议还是去一次房产所在地派出所户籍管理部门咨询一下的最好。户口与房产所在地不在一处的。看房产所在地具体的户口管理政策,属于户口迁入问题。这个就比较复杂,看各城市的政策。
办理户口迁移证流程:
先由户口迁移办理的当事人提出书面申请,再经过迁移目的地的户口登记派出所审核,符合迁移条件的,报上一级分(市)县局审批,审批后出具《准予迁入证明》。
当事人凭《准予迁入证明》回到原户口所在地下户,由迁出地派出所出具《户口迁移证》。当事人再凭《准予迁入证明》、迁出地派出所出具的《户口迁移证》到迁移目的地的户口登记派出所上户。
法律分析:到目前户籍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开具迁出证明。办理迁入手续。如果房产是本人的,拿着本人身份证、房产证、集体户本人页原件,去房产所在地派出所户籍管理部门即可办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第四条 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先说集体户口的弊端:有孩子后,还只能跟夫妻双方户口已经落定的一方,那就是说,只能跟你爱人。孩子上学必须在房子所在地所属辖区上学。还是落下来的好。
如果你的房子面积超过当地规定的上户口面积,那就能直接签过去,拿着原户口本,房产证,身份证,就可以了。一般到地方都可以复印。
我建议你先去房子所属辖区派出所户籍处咨询,他们是政府办事人员,你打电话不一定搞定,即使你跑去几次也不定办的好,还是亲子去问问,多陪陪笑脸的好。
如果是天津市集体户口(属于人才引进方式落户的),天津单位的集体户口是常住户口,可以将户口迁到该房产上。属于市内户口迁移,带上户口簿、身份证、房屋所有权证明(产权证或购房合同等)及复印件、近期1寸免冠正面照片1张到该房产所属公安局,经审批后即可当场办理。
1、持有房产证到房子所在地的派出所申请迁入。
2、上述派出所同意之后会给您一个准迁证。
3、您拿这个这个准迁证到你户籍所在地(集体户口挂靠地)的派出所申请迁出。
4、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出具迁入单。
5、你再拿这个迁入单到房子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迁入手续。
6、如果房子所在地的派出所不同意迁入,则无法迁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