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0年3月18日,烟台交通违章处理上班时间具体如下:
一、烟台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第二大队
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11月1日至4月30日),14:00至17:30(5月1日至10月31日)。
地址:芝罘区幸福路2号。
二、烟台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第四大队车管所
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11月1日至4月30日),14:00至17:30(5月1日至10月31日)。
地址:烟台市莱山区学院西路816号。
三、烟台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第一大队
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11月1日至4月30日),14:00至17:30(5月1日至10月31日)。
地址:芝罘区文化路13号。
扩展资料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中规定:
第四十一条 对违法行为人处以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
对违法行为人处以二百元(不含)以上罚款、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适用一般程序。不需要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现场交通警察应当收集、固定相关证据,并制作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
对违法行为人处以行政拘留处罚的,按照《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实施。
参考资料来源:山东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互联网交通安全服务管理平台-服务导航-烟台-违法处理
交警部门的上班时间是,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至12:00 下午:14:00至17:30。其余时间会有值班人员,但不处理违章业务。现在行政服务中心已经有交警的窗口,很多业务可以直接在行政服务中心,例如驾驶证年审,消分等。不一定非要到交警中队。在出发请致电当地交警中队问清楚,这样起事来更有效率
特点:手续繁琐、过程复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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