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读本(2014最新案例版)
随着矿井深度的增加、瓦斯含量的增大,很多煤矿的突出灾害越来越严重,以至于在工作面打钻孔这样的对煤体轻微的扰动往往就能诱发突出近几年频繁出现在实施局部防突措施的作业过程中发生突出伤人的事故,因此,仅靠局部防突措施已经不能满足当前突出危险程度日趋严重的深部矿井突出煤层的防突需要。而区域防突措施则能够将更大范围的煤层大幅度降低或消除突出危险,使采掘作业和实施局部防突措施的作业人员能够远离严重突出煤层,保障作业人员安全。
“防突工作坚持区域防突措施先行、局部防突措施补充的原则”,就是对突出危险煤层应首先实施区域防突措施,依靠区域防突措施来大范围、大幅度降低或消除突出危险。这就像战争中在发动地面攻势之前首先采用密集的远程炮火覆盖将要进占的区域一样,用战略手段大规模地消灭和肃清敌人的有生力量,然后再派出优势部队进入作战区域,针对少数残存的敌人发动不对称的攻势,在我方人员零伤亡或极少伤亡的条件下全部消灭敌人。而局部防突措施相当于后派出的优势部队,对于实施区域措施后的个别仍未完全消除突出危险的局部煤层实施局部综合防突措施。由于实施区域防突措施后,即使个别区域没有完全消除突出危险,但其突出危险性也得到大幅度降低,将可避免在实施局部防突措施的作业期间诱发突出伤人事故,能够更好地保证生产人员的安全。
因此,“防突工作坚持区域防突措施先行、局部防突措施补充的原则”,是《防突规定》的基本指导思想,是在总结了几十年来我国防突工作的经验教训、考虑了我国当前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后,对防突工作指导方针做出的重大转变。对突出危险区,《防突细则》的要求是优先采取区域防突措施,没条件的则必须采取局部防突措施,而《给他规定》则是必须先实施区域防突措施,然后在必要时再采取局部防突措施。
自从2009年8月1日实施《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防突规定)替代《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管理细则》之后就没有修订过。所以最新的还是煤炭工业出版社的2009版,不过你可以多看看《<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读本》,这是对防突规定的解读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