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人办事不成不退钱 有录音和收到条能作为起诉的法律依据么

2024-12-02 02:2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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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可以起诉。找人办事是明显的委托合同。因不可归责于受托人的事由,委托合同解除或者委托事务不能完成的,委托人应当向受托人支付相应的报酬。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收到条写着如办不成全额退款就是约定中按约定处理的情况。

委托合同有以下特征:

委托人之所以选定受托人为自己处理事务,是以他对受托人的办事能力和信誉的了解、信任为基础的;而受托人之所以接受委托,也是出于愿意为委托人服务,能够完成委托事务的自信。

关于委托事务的范围,《合同法》并没有将委托事务限于法律行为,因而解释上应不限于法律行为。但是,应当指出,委托事务的范围也并不是没有任何限制的,委托事务必须是委托人有权实施的,且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的行为。

受托人处理事务,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是以自己的名义和费用,而是以委托人的名义和费用进行的。因此,委托合同的受托人处理受托事务的后果,直接归委托人承受。

委托合同可以是有偿合同,也可以是无偿合同,委托合同是否有偿,由当事人双方约定。如约定收取报酬,则为有偿合同。如法律没有另外规定,当事人双方又没有约定给付受托人报酬的,则为无偿合同。

扩展资料:

《合同法》

第四百零五条 受托人完成委托事务的,委托人应当向其支付报酬。因不可归责于受托人的事由,委托合同解除或者委托事务不能完成的,委托人应当向受托人支付相应的报酬。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第四百零六条 有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过错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无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受托人超越权限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六万元买上学名额 事没办成法院判退钱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委托合同

回答2:

  找人办事没成不退钱的,双方应该是存在委托代理合同关系,如果约定委托事项未办成则退款的,则依约可要求对方退款;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
  录音和收条可以作为相关的证明材料使用,但要求来源合法、客观、真实,及与要证明的事实存在关联。

回答3:

上公安机关告他诈骗。他的这种行为属于诈骗。虚构事实,隐瞒真相,

回答4:

可以按照委托合同来纠纷来诉,如果你们之间的约定不违反法律规定,胜诉的可能性还是比较大的。

回答5:

1.可以作为证据。基本起诉你可以胜诉了。
2.两年是个诉讼时效,如果到起诉时超过2年,你要证明在两年内找他催过款。
3.可以进一步补充获取证据:不要让他知道你想起诉,你再去找他理论的时候也可以录音,或者再做个协商还款的字句,他同意怎么还不重要,主要是让他签字。
4.特别说明:你找人办的事必须是正当的,至少不能是违法犯罪的,否则法官会不支持,而且把你自己参与的事情暴露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