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三款讲的是 “劳动者退休后,与 尚未参加社会保险统筹 的原用人单位因追索养老金、医疗费、工伤保险待遇和其他社会保险费而发生的纠纷。”
对已经参加社会保险统筹的单位来说,这样的“因追索养老金、医疗费、工伤保险待遇和其他社会保险费而发生的纠纷”当然算劳动争议了。
当然不算劳动争议。
劳动者退休后,对已经参加社会保险统筹的单位来说,其和劳动者已没有劳动关系,劳动者的保险待遇要由劳动者与社会保险统筹机构协商解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七条 下列纠纷不属于劳动争议:
(一)劳动者请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放社会保险金的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