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公民都有自己的名字,法律也都赋予每个公民姓名权,更改姓名是每个公民的权利。
关于改名问题有规定的:未满18周岁的公民需要更改姓名的,可由父母或抚养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户口登记机关核实情况后予以变更;对18周岁以上的公民,原则上不予更改,确有正当理由需要更改姓名的,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如属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等的,要有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准予变更的证明。
“正当理由”通常指:1、冠夫姓的妇女去掉夫姓,或称氏改为姓名的;2、僧人、道士、尼姑等还俗,法名改俗名的;3、姓名含有社会公众不易识别的冷僻文字的等。
公民变更姓名是受法律保护的,但在实际操作中是很难改变的,改名字带来的弊端和麻烦太多了,所以公安机关很难批准.而且现在户口信息微机联网,改名字恐怕要市级公安机关以上部门批准.
可以改名字德,我以前德名字就和现在德不⒈样,
你改名字要去派出所和居委会开证明然后在去公安局办理.
最好是拿身份证之前改,如果拿了证明也开了,去公安局办理时要找熟人.
找熟人明白吗.?
另外谢谢楼主采纳,!楼主情人节快乐.!
我的爸爸是一名警察,以前我也曾经改过姓名,但是这个过程很麻烦。你先要经过双方家长的签字和认可,再去派出所(你上户口的地方)填写一个你为什么要改名字的原因。最后提醒你一下,你一旦改了自己的姓名,就必须连你的保险,房产证,单位的职员档案……反正相关你姓名的证件一起修改,否则后果十分的严重。别人会说你的身份有问题,不会给你相应的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