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ACCP系统包含有七大原则,以确认制程中之危害及监控主要管制点,以防止危害的发生,此七大原则如下:
一.危害分析及危害程度评估
由原料、制造过程、运输至消费的食品生产过程之所有阶段,分析其潜在的危害,评估加工中可能发生的危害以及控制此危害之管制项目 (Preventative Measures ,PMs)。
二.主要管制点
决定加工中能去除此危害或是降低危害发生率的一个点、操作或程序的步骤,此步骤能是生产或是制造中的任何一个阶段,包括原料、配方及(或)生产、收成、运输、调配、加工和储存等。
三.管制界限
为确保CCP在控制之下所建立的CCP之管制之界限。
四.监测方法
建立监测CCP之程序,可以测试或是观察进行监测。
五.矫正措施
当监测系统显示CCP未能在控制之下时,需建立的矫正措施(Corrective Action,CA)。
六.建立资料记录和文件保存
建立所有程序之资料纪录,并保存文件,以利纪录、追踪。
七.建立确认程序
建立确认之程序,以确定HACCP系统是在有效的执行。可以稽核之方式,收集辅助性之资料或是以印证HACCP计划是否实施得当。确认之主要范围为:
1、用科学方法确认CCP之控制界限。
2、确认工厂之HACCP计划之功能。包括有终产品之检验﹐HACCP计划之审阅﹐CCP纪录的审阅及确认各个步骤是否执行。
C.内部稽核。包括有工作日志的审阅及流程图和CCP的确认。
D.外部稽核及符合政府相关法令之确认。
按照GB/T19538-2004《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体系及其应用指南》第4条的解释,HACCP体系的原理(有的叫做原则,如提问者所述)由以下七个方面组成:
原理1,进行危害分析
原理2,确定关键控制点(CCPs);
原理3,建立关键限值;
原理4,建立关键控制点(CCPs)的监控系统;
原理5,建立纠正措施,以使监控表明某个特定关键控制点(CCP)失控时采用;
原理6,建立验证程序,以确认HACCP体系运行的有效性;
原理7,建立有关上述原理及其在应用中的所有程序和记录的文件系统。
具体应用指南可参见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