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规章制度有与国家法律精神和相关条款有冲突时,属于无效条款,部分冲突部分无效。
之前听说过有的企业的规章制度只规定员工的义务却很少提及员工的权利,您公司的规章制度应该属于这类的典型。即使发生劳动纠纷时,该制度很可能被法院认定为无效制度。
但如果他的规定的员工的权利和义务是比较对等的,那就具有效力了。
首先,字您需要签,这是公司规章制度公示的一种方式;
如果是合法的,那么就具有法律效力,如果是上面所说的无效条款,即使您签字了,也不会有效力。如果将来发生劳动纠纷,扣发的钱您可以要求补偿。
一、这种类似的奖惩制度不属于狭义的法律更不属于广义的法律,称不上“法”自然谈不上法律效力。充其量就是公司内部规定、员工手册之类的。
二、根据你如题所述,公司的规定未免也太过苛责,权利义务及其不均衡,规定十分不合理,不符合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因此,即使签字了,并不当然表明你认可该制度。打个比方,我写张字据:“我在此承诺张三在砍伤我后,我绝不追究他的法律责任……”即使你签字了,也是无效协议。
三、建议你们到相关劳动部门投诉,解决此问题。
有效力的。公司内部可以制定奖惩办法的。
但是依据法律规定,每个月最高处罚额度不能超过工资的百分之二十。
整体有效,这种属于公司制度,但是在劳动仲裁时,明显不合理条款可以申请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