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企业所得税法》中电子设备折旧年限是多久?如果已经按旧法提取1年折旧,现在该如何衔接?

2024-12-31 13:39:39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答: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规定,电子设备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为3年。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税务事项衔接问题的通知》(国税〔2009〕98号)第一条规定,新法实施前已投入使用的固定资产,企业已按旧法规定预计净残值并计提的折旧,不作调整。新法实施后,对此类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可以重新确定其残值,并就其尚未计提折旧的余额,按照新法规定的折旧年限减去已经计提折旧年限后的剩余年限,按照新法规定的折旧方法计算折旧。新法实施后,固定资产原确定的折旧年限不违背新法规定原则的,也可以继续执行。

北京世坤律师事务所专注于为企业提供金融税收法律服务,联系人:魏律师

回答2:

3年。
在不超过3年的期限时,可以按照现有的折旧年限继续计提。如果想改按3年提取,需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按照会计政策变更处理,将未提取折旧的金额扣除残值后在剩余年限内提取,比如已提取1年折旧,就将剩余固定资产金额在2年内提取折旧

回答3:

电子设备可以采用3年折旧。

你可以按会计估计变更的形式来进行变更折旧期限。

回答4:

3年

咨询当地财政局。。可是税务局的税政科

回答5:

6年,冲回再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