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带担保责任期限问题

2024-12-14 14:2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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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不用担心。借款就是一天的事,叫做借款日期。你这个借款期限就是咱们平时所说的还款期限。{{{即使按照你的术语,没有注明还款期限的,你可以要求随时还款,但是要给一定的宽限期。宽限期过后就是还款期日,从还款日起计算你的6个月的保证期限}}}你这个13年1月4日就是还款期限的最后一日,你们用的术语不标准而以。保证期间是从还款期限届满之日(1月4日)起算的,所以连带连带责任的保证期间是从1月4日起,6个月期间,到13年7月4日是最后一天。
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期间的中断,需要你以诉讼或者非诉讼的放弃提起。所以你只要在这6个月时间了和保证人说:“今天还我钱吧。”那么你的保证期间就转为保证合同的2年诉讼时效,所以你就又有2年时间让保证人还债。给他点宽限期还不还,你就可以起诉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备注:您还是蛮有水平的,连带保证不需要先向债权人追偿,也不用是债权人无力偿还下,你可以不用理债务人还不还钱,直接让保证人付还款责任。
希望可以帮到你

回答2:

哥们,13年1月4号借款到期不就是还款期到了,他还不了就要担保人还,这个没问题

回答3:

借款期限是12年7月4号到13年1月4号,那么还款期限就是12年1月4日。
担保责任期限从主债务到期之日开始计算。没有约定的话为6个月。也就是13年7月4日。

回答4:

自2013年1月4日起算。
那就要在还款期限结束后6个月内起诉债务人。

回答5:

期限是借款的期限完了以后的6个月,和借款的期限无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