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11年3月签订劳动合同,为期一年,2012年3月续签劳动合同为3年,今年7月公司无故要求我必须离职!

2024-12-16 21:58:27
推荐回答(4个)
回答1:

1.如果是你辞职,就没有第一项的补偿了
2.那些费用可以要求,要明确标的额,最好还要有依据 不过仲裁只支持1年的
3.基本可以确认在天津有照,否则没法开户上保险
建议劳动者尽力争取自己的利益,别的没用,生气更没用,多拿钱才是真理
有不会的问我吧 天津的 联系方式在个人资料里

回答2:

向当地劳动部门反应投诉,把自己工作的时间材料、工作内容等提交;如果没签劳动合同,那这几年的工资可以索赔。

回答3:

向当地劳动部门反应投诉,把自己工作的具体时间、干什么事、证明人等文字材料提交劳动争议部门;如果没签劳动合同,可以将这几年领取的工资单提交作为劳动报酬的证明。

回答4:

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单位的劳动监察大队反映,一定会帮你解决问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