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劳动仲裁中双倍工资的“工资”问题

2024-11-27 16:22:15
推荐回答(4个)
回答1:

工资的构成一般为,基本工资、补贴、奖金等。一般不包括加班费。如果你们每个月的工资都是通过银行卡的形式发放,你可以讲过去五个月半的平均工资作为你的月工资来请求。用人单位若有异议,需他们提供证明。在立案时,仲裁委一般不会管那么多的,因为他们不是负责事实上的审核。及时在仲裁庭上对方提供了你的工资构成的证据,你也可以不承认的。就等仲裁委判了。即使仲裁裁决下来,不服的话还可以起诉。

回答2:

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
第四条 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
(一)计时工资;(二)计件工资;(三)奖金;(四)津贴和补贴;(五)加班加点工资;(六)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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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该仲裁员的理解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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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
第十一条 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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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你的问题,应该去银行打工资卡流水【必须银行盖章、估计只显示是银行给你的钱不显示公司给你的钱】,如未能明确卡上是谁给你的钱,在举证时效内递交【依职权调查取证申请书】给仲裁委帮你取证.

回答3:

这是一个司法实践问题,如果没有相应的司法解释,就只能靠仲裁员或法官来裁定了。除有些工厂采取计件、计时工资,有些保险公司采取佣金等报酬形式外,对于大部分企业而言,一般实施的是“基本工资+业绩工资”,其中基本工资是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因为基本工资是劳动者的基本生活保障。

回答4:

你所要求的双倍工资的请求,时效一年已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