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的期限,一般情况下,不得超过14日,特殊情况下,最长是37天;
1、正常刑拘14天,后面的7天,实际上是检察机关审查批捕的时间。
因此,这个案子,也可能已经移送到检方,检方正在审查批捕,以决定是否批准逮捕;
2、最长37天,后面的7天,也是检方的批捕时间。
如果满14天后,人还在看守所,那说明公安暂时还没有把案子移送到检方。警方是准备用足30天的侦查时间了。
在批准逮捕前,包括批捕后,嫌疑人包括家属,以及辩护律师都可以申请取保候审的。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的规定,刑事拘留的最长时间为37日。也就是说,如果符合逮捕条件的,在37日内随时可能会被批准并执行逮捕。
具体的批准逮捕时间,要根据公安机关的侦查情况来确定。
《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九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实践中,公安机关一般在拘留后30天之前申请批捕,检察院在7天内作出是同意的决定。这个阶段是申请取保候审的黄金时期。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建议尝试下是否能取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