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六条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置。
《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此时,如果一方赠与另一方房产,哪怕是结婚很多年,只要是房产未过户的,赠与一方也可以撤销赠与,离婚时房产还是属于赠与一方,不予分割。
扩展资料:
新婚姻法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
(一)夫妻双方或一方工资、奖金、津贴及其他工资性收入。
(二)夫妻双方或一方生产、经营的收益所得。
(三)夫妻双方或一方通过其知识产权获得的收益。是指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
(四)夫妻双方或一方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主要是指:
(1)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2)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3)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夫妻对上述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和支配权,这里的有平等的处理权和支配权有两层含义,第一层含义是夫或妻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的权利是平等的。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婚姻法
不是!
新婚姻法2015年规定,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六条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置.
(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此时,如果一方赠与另一方房产,哪怕是结婚很多年,只要是房产未过户的,赠与一方也可以撤销赠与,离婚时房产还是属于赠与一方,不予分割。
希望我的解答对你有帮助!
不是,因为是已经过户给你妻子了,房子就是你妻子的名字了,别人不会看你的过程,只是会看房产证上面是谁的名字
房产本的名字是谁,房子就是谁的。所以,你把房子过户给妻子之后,就不是你的,是你妻子的。
如果没有财产公正,不管户主名字是谁,都算共同财产。话说是你老婆要求你过户给她的吗?如果是你要小心了。